4.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负责产教融合实训室、工作室(坊)等场地建设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根据需求变化,优化学校实训场地设施设备资源,协助产教项目落地;
5.财务处负责产教融合项目经费管理,优化报销流程,并协同产教融合办公室出台产教融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6.继续教育学院协同产教融合办公室对接社会资源,并负责社会服务培训类项目管理等;
7.其他部门、处(室)应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融入实际工作中谋划和实施。
五、保障体系
(一)健全机构
学校成立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 由执行校长任组长,分管产教融合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组成。主要负责产教融合的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以及研究决定产教融合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级学院成立产教融合工作小组,负责产教融合工作具体实施。
(二)制定和完善制度
1.制定产教融合管理办法;
2. 完善教师(含企业导师)引进、教师分类管理等制度和激励政策;
3.制定产教融合项目与课堂教学、实践实训融合学分置换办法;
4.完善产教融合工作考核和奖励办法;
5.制定和完善各类产教融合专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6.制定校办企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