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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学院深化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 行动计划(2023-2026 年)

2026-02-05 


广州华商学院深化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

行动计划(2023-2026 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人才是创新的根基”“ 人才是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 的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 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 号),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战略部署,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深化产教融合、产学研合作,全面提高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开展产教融合型学院试点建设,加快产教协同育人模式创新,强化产教融合型平台建设,推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目标由 求真 求用 转变,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硕士点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华商贡献。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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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发展目标

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核心,以数字化转型升级为驱动力,以产教融合为抓手,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建设“  双师双能型 师资队伍,打造优质课程体系,开发先进适用的应用型教材,构建产业发展需求导向鲜明、产学研用协同育人的培养体系,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到 2026 年,打造一批有影响力、高质量且领先于同类高校的产教融合成果,并实现三年产教融合项目总收入突破 3000 万,我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和支撑明显增强。

(二) 年度目标

2023—2024 年:夯实基础,打造样板

理顺支撑产教融合发展的系列内部制度、政策,通过机制托底,形成创新管理的系列制度,打破信息孤岛,打破自我束缚。学校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各项配套管理办法、制度已出台实施。

开展校级产教融合项目培育工程,并孵化出一批示范性产教融合成果,包括(八个 1):1 个校级示范性产业学院、 1 个校级示范性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1 个示范性(创新)产业班、1 个示范性双师双能型 师资团队、1 门示范性校企合作课程、1 个示范性校企共建工作室(工作坊)、1 个示范性微专业、1 个示范性重大横向项目。宣传好示范性发展成果,培育产教融合的良好风气和优质环境,规划建设新工科协同创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基地,至 2024 年,实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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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融合项目总收入突破 800 万。

2025 年:优化机制,提质提量

不断优化管理创新机制,形成管理通畅,服务高效,成果丰厚、有文化创新自觉的产教融合风气和局面。既能解决产业复杂问题,也能创新教学课程和育人体系。

实现产教融合成果全面提质提量。争取获批教育部产学协同育人项目不少于 8 项、争取获得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不少于 5 项、争取获得省级产业学院 1 个、争取获得省级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 1 个、争取获得省级大学科技园或省级科技孵化载体 1 个、校企举办专业(产业班)2 个、建设实战育人品牌项目和示范性 双师双能型 师资团队 3个、校企共建工作室(工作坊)3 个、开办微专业 8 个、开发校企合作课程 1 门、出版校企合作教材 1 本、重大横向课题和一般横向课题立项不少于 15 项(到账经费 200 万)、探索股份制有限公司或校办企业 1 家。基于产教融合项目的全面深化推进,争取实现产教融合项目总收入不少于 1000 万,我校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升。

2026 年:支撑专业,深化内涵

在重点学科群相关的产教融合领域有标志性成果,切实地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服务好湾区社会与产业发展,形成华商产教融合创新特色;并形成稳定可持续运作的产教融合管理模式,形成一批可持续的项目和团队,具备并不断提升解决产业复杂问题的能力,成为产业、政府、协会智力支持者和战略合作伙伴;工科赋能其他学科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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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获批教育部产学协同育人项目不少于 10 项、争取获得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不少于7 项、争取获批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 1 个、争取获得省级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 1 个、培育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或国家级科技孵化载体 1个、校企举办专业(产业班)3 个、建设实战育人品牌项目和示范性 双师双能型 师资团队 5 个、校企共建工作室(工作坊)5 个、开办微专业 10 个、开发校企合作课程 2 门、出版校企合作教材 2 本、重大横向课题和一般横向课题立项不少于 15 项(到账经费 200 万)、形成教育部产教融合案例 1个、探索股份制有限公司或校办企业2 家。实现产教融合项目总收入不少于 1200 万。

三、主要任务

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以及硕士点建设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内容为重点,积极主动对接产业或行业龙头企业,建立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搭建科研平台和实战项目运营平台,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产教融合品牌项目。

(一)对接与学院学科紧密相关的产业

各学院从学科专业(群)建设实际出发,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选定一个产业或者行业龙头企业紧密合作,政府、行业、其他企业参与,以行业(企业)的生产链、产品链、技术链和服务链为对象,深化产教融合合作,共建课程、共建师资、共建实验实训室、共建专业、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共建实习就业基地、共建产业学院等。

(二)建立实践教学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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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与企业、研究所、产业园、孵化载体等建立稳定且可接收一定数量的学生和教师开展实践教学的校内(外)科产教基地,加快双师双能型教师团队培养,提升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

三)搭建科研平台和实战项目平台

各学院应紧跟产业和社会发展形势,把育人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人才需求相结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抓紧两个平台的建设,建立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自行建设或与企业共建实战项目平台,开展科技服务,社会培训或为政府、行业(企业)、教师、学生提供专项服务。

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品牌项目

立足于人才培养,对标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要求,牢固树立品牌意识,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品牌项目,产出标志性成果,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学院、校内外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 双师双能型教师团队、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工作室(坊)、各项高水平竞赛(A 类及以上)、教育部项目(产学协同育人、供需对接就业育人等)、专项服务(含横向项目)、社会培训、联合办学/班(三二分段联合办学、校校联合办班等)、微专业、教学成果奖、产教融合型行业协会/企业/园区等提质增效的合作项目。

(五)建设试点学院

遴选健康医学院、数据科学学院、会计学院、创意与设计学院为产教融合试点学院重点培育建设,形成示范带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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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其他学院应参照试点学院产教融合实施方案,于 20247 月前出台本学院产融融合实施方案。

试点学院建立不少于 8 个合作项目(合作项目指的是:第二章重点任务中第四点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品牌项目,其中产业学院为必选项);每学期需引进不少于 2 实战项目融入课程或融入合作项目,每年输出 1 套标准化实战教学资源(视频库/课件库/习题库/案例库/实践项目库/电子教材)和1 类实战服务产品,如:技术产品、教育培训类产品、电商服务类产品;可探索以股份制有限公司形式运营推广建设的品牌项目和实战项目,并按市场化模式运作, 自负盈亏;制定 一院一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和学校董事会审批同意后实施。

四、工作职责

(一) 二级学院是产教融合工作实施主体, 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学院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产教融合各项工作;

2.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与政行企校等开展合作,打造合作品牌项目,产出标志性成果;

3.充分调动本学院全体教职工参与产教融合工作的积极性,分工明确,项目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切实推动产教融合工作取得成效。

(二)产教融合办公室是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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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策划并抓好产业学院、工作室/坊、微专业、教育部项目(产学协同、供需对接就业育人)、校办企业等重大项目实施工作;

2.指导并协助各学院做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

3.加强与政府、行业、高校及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为二级学院提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的信息,搭建项目共享平台;

4.负责管理各二级学院校企合作项目,做好学校层面校企合作项目论证、上报审批、运行监督等工作;

5.负责筹办产教融合有关交流、研讨、考核与总结表彰等工作,总结和推广产教融合先进经验,巩固、拓展、提升产教融合成果。

(三)学校有关部门、学院、处(室)等协同推进产教融合工作,履行相关职责:

1.教务处负责教材共建、课程共建、专业共建、教学基地、教学成果奖等教学类项目管理,出台学分置换等相关政策支持二级学院开展项目建设;

2.人事处负责教师实践教学创新团队等师资培训类项目管理,出台专任教师赴企业实践、学校教师与企业人员的互派互聘、教师分类管理等制度和激励政策;

3.科研处负责校企横、纵向等科研类项目管理,支持二级学院与企业共建应用技术研究平台,做好专利申报与转化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类各级科研类平台的考核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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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负责产教融合实训室、工作室(坊)等场地建设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根据需求变化,优化学校实训场地设施设备资源,协助产教项目落地;

5.财务处负责产教融合项目经费管理,优化报销流程,并协同产教融合办公室出台产教融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6.继续教育学院协同产教融合办公室对接社会资源,并负责社会服务培训类项目管理等;

7.其他部门、处(室)应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融入实际工作中谋划和实施。

五、保障体系

(一)健全机构

学校成立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 由执行校长任组长,分管产教融合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组成。主要负责产教融合的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以及研究决定产教融合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级学院成立产教融合工作小组,负责产教融合工作具体实施。

(二)制定和完善制度

1.制定产教融合管理办法;

2. 完善教师(含企业导师)引进、教师分类管理等制度和激励政策;

3.制定产教融合项目与课堂教学、实践实训融合学分置换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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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产教融合工作考核和奖励办法;

5.制定和完善各类产教融合专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6.制定校办企业管理办法。

(三)场地支持

学校提供产教融合项目和工作的场地支持。

(四)经费保障

学校提供产教融合专项(项目)经费、试点学院工作经费,确保产教融合工作有效开展,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1.广州华商学院深化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6 年) 目标分解表

2.数据科学学院产教融合实施方案

3.健康医学院产教融合实施方案

4.会计学院产教融合实施方案

广州华商学院办公室                   2023 12 2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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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印发《广州华商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下一条:广州华商学院关于印发《广州华商学院产教 融合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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