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策划并抓好产业学院、工作室/坊、微专业、教育部项目(产学协同、供需对接就业育人)、校办企业等重大项目实施工作;
2.指导并协助各学院做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
3.加强与政府、行业、高校及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为二级学院提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的信息,搭建项目共享平台;
4.负责管理各二级学院校企合作项目,做好学校层面校企合作项目论证、上报审批、运行监督等工作;
5.负责筹办产教融合有关交流、研讨、考核与总结表彰等工作,总结和推广产教融合先进经验,巩固、拓展、提升产教融合成果。
(三)学校有关部门、学院、处(室)等协同推进产教融合工作,履行相关职责:
1.教务处负责教材共建、课程共建、专业共建、教学基地、教学成果奖等教学类项目管理,出台学分置换等相关政策支持二级学院开展项目建设;
2.人事处负责教师实践教学创新团队等师资培训类项目管理,出台专任教师赴企业实践、学校教师与企业人员的互派互聘、教师分类管理等制度和激励政策;
3.科研处负责校企横、纵向等科研类项目管理,支持二级学院与企业共建应用技术研究平台,做好专利申报与转化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类各级科研类平台的考核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