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工动态 >> 正文

关于印发《广州华商学院现代产业学院考核激励办法(试行) 》的通知

2026-02-05 

广州华商学院文件

华商院〔2024127

关于印发《广州华商学院现代产业学院考核激励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馆、中心,肇庆校区:

《广州华商学院现代产业学院考核激励办法(试行)》

经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华商学院

2024 10 24


- 1 -

广州华商学院现代产业学院

考核激励办法(试行)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本科高校产业学院建设的若干意见》(粤教高函〔2018102 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深化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内涵建设的意见》(粤教高〔20232 号)《广州华商学院深化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行动计划(2023—2026 年)》(华商院〔2023 160 号)《广州华商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学校现代产业学院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提升现代产业学院的建设质量和建设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评估对象

广州华商学院发文成立的现代产业学院和自愿报名参与考核评估的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的现代产业学院。

第二条  考核评估原则

坚持自我评价与专家评价、综合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估原则, 以评促建。

第三条  考核评估指标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考核评估指标包括规划与定位、体制机制、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成果、产学研服务及其他等5 一级指标,下设 14 个二级指标和 21 个观测点,满分 100 分。

第四条  考核评估组织

考核评估按年度进行,由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 2 -

第五条  考核评估程序

(一)单位自评。各现代产业学院按照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评,并提供自评结果和佐证材料报产教融合办公室。

(二)专家评价。产教融合办公室组织专家组(由校内外产教融合专家组成),通过听取产业学院负责人汇报,实地考察和查阅材料等进行评分。根据专家组评分,考核评估结果分为 60 分以下为 不合格 60(含 60 分)-75 分为 75(含 75 分)-85 分为良好 85 分以上(含 85 分)优秀 四个等级。

三)综合评定。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产业学院的自评成绩、专家评价等级以及产教融合重大项目成果,决定集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和优秀个人奖。优秀个人由获奖的产业学院推荐。

第六条  考核评估结果运用

(一)产业学院考核评估结果是学校考核产业学院绩效的依据。产业学院建设成效作为牵头和参与学院/部门年度考核的重点指标,也是对产业学院院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履职情况的考核评估。

(二)学校设立产业学院专项奖金,每年不少于 50 元,用于奖励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集体和优秀个人。集体与个人奖励方案由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商定。

(三)对专家考核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产业学院,限期 1


- 3 -

年整改。对整改后仍成效不良的,给予撤销。被撤销的产业学院牵头学院或部门及产业学院主要负责人(执行院长)2年内不得再申报产业学院建设。

第七条 考核评估争议处理

产业学院如对考核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评估结果公布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详细陈述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持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考核评估结果。

第八条  其他说明

1.产业学院教师指的是纳入产业学院管理或参与产业学院实践教学的教师;产业学院学生指的是产业学院创新(产业)班等各类班、参加工作坊实训或产业项目的学生。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由产教融合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广州华商学院办公室                   2024 10 24  日印发


- 4 -

附件:

广州华商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评分标准

规划与定位(5)

建设规划(3 分)目标定位(2 分)

产业需求分析和建设规划内容(3 分)

1.产业学院有充分的产业需求分析。(2分)

2.产业学院建设规划内容与参与单位 自身办学优势与特色匹配度高。(1 分)

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

目标(2 分)

1.产业学院办学定位准确,符合学校办学定位;(1 分)

2.产业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合理,制定人才培养目标的依据充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符合度。(2分)

体制机制(5 分)

治理结构(2 分)

现代产业学院理事会

(1 分)

1.政校行企共同成立现代产业学院理事会,依据《管理办法》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秘书长,并制定理事会章程。(0.5 分)

2.每年召开不少于 1 次理事会议,研究产业学院发展规划及重要建设工作。

(0.5 分)

现代产业学院组织机构

(1 分)

1.依据《管理办法》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配备院长、执行院长、办公室(副)主任,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0.5 分)

2.组建由政校行企共建的产教融合指导委员会。

(0.5 分)

治理能力(3 分)

规章制度(1 分)

现代产业学院管理制度完备,制定三或五年发展规划,并获得理事会审核通过 。(1 分)

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1 分)

年度工作计划符合产业学院实际,年度工作总结到位,成效明显。

(1 分)

实施团队管理

(1 分)

按照产业发展需要成立教育教学团队、科研创新团队、社会服务团队、孵化服务团队等基层管理组织,合理使用建设经费。(1 分)

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成果(50

师资队伍(5 分)

双师双能型教师

能力提升

(5 分)

建立并有效实施产业学院教师工作室或者开展高素质“双师双能型 ”教师培养培训计划。(5 分)

课程建设(5 分)

校企共建课程情况

(5 分)

建设有高质量校企合作课程和案例集。 (5 分)


- 5 -

教材建设(5 分)

校企共建

教材(讲义)情况

(5 分)

1.专业主干课程一般应有自编教材或讲义,并根据产业变革及技术发展每年补充更新有关内容。(2分)

2.其他实战化、项目化、模块化课程应有自编讲义、教学视频、教学软件和教学用具等。(1个模块对应计 1 分,最高 3 分)

实践教学(10 分)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5 分)

推进“ 引企入教 ”,实行合作式、任务式、项目式、企业实操教学等培养模式,引入产业前沿项目案例资源,开展产业实践项目资源的教学化改造,并进行授课(创新班、产业班等);或组织产业链人才培训、调研教学项目,1 项 1 分,本项最高 5 分。

实习实训(3 分)

每届/期成立总人数不少于 30 人规模“订单班 ”或工作坊等,学生来源不受二级学院、学科、专业和班级限制。(3分)

毕业论文(2 分)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面向企业实践的比例不少于 80%。(2 分)

教育教学

改革与实

(7 分)

主要成果(7 分)

1.获国家级、省级学会、协会的产学研成果奖。(省级 1 项计 0.5 分,国家级1 项计 1 分,最高 4 分);(或跨学院合作,促进学科融合的教研项目,参与学生超过 20 人;1 分/次,最多 4 分)

2.完成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或供需对接育人项目)结题工作。(1 项计 1 分,最高 3 分)

双创成果(6 分)

学生竞赛获奖成果

(3 分)

组织学生参加各级 A 类大赛。(省级一等奖计0.5 分/项,国家级二等奖计 1分/项,国家级一等奖计 1.5 分/项,满分 3 分)

学生创业成效情况

(3 分)

带领学生孵化企业成功。(或师生团队获得知识产权的,每项得0.5 分;创办一家企业得 1.5 分;满分 3 分)

专业领域行业企业就业情况(5 分)

就业情况及质量

(5 分)

1. 产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平均薪酬高出

同类专业当年毕业生平均值 200 元。 (1 分)

2.产业学院毕业生初次和最终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同类专业当年毕业生的平均水平。( 1 分)

3.高质量就业,就业单位及学生满意度高,有典型案例作为佐证材料。(一个典型案例得 1 分,最高 3 分)


- 6 -

产教融合共建实习实训基地(7 分)

校企联合共建教学基地

(7 分)

1.每个学院应至少有 3 个不同类型、规模的企业实践平台,包括校企联合共建的培训中心、创新中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有协议、有挂牌、有能够持续接纳学生等佐证材料 。(3 分)

2.与产业学院相关的企业、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共建产业研究中心(市级 2 分、省级 3 分、国家级 4 分);总计 4 分。

产学研服

务(35

分)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20 分)

1.每年服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少于 3 家,有合同作为佐证材料。

(6 分)

2.实现产教融合类项目创收:每年新增到账经费不少于 50 万元;或单个项目超 10 万,学生参与数量超 20 人。(14分)

依托现代产业学院所获成果及成果辐射(本项最高计 15 分)

1. 依托产业学院建设成果获批产教融合典型案例或被市厅级以上媒体宣传采用(取得一项按市级 2 分、省级 3分、国家级 5 分计分,学会或协会的同类成果按低一级别计分);(或提升学校及产业学院社会影响力的活动,权威官方媒体报道,1 家 1 分,最高 5 分;或组织市级以上或重要的行业活动,参与规模超 10 家企业的活动,1 次得 1分,最高 5 分)

2.依托产业学院联合企业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工作,并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共享研究成果,产出相应科技创新成果;或将研究成果及时反哺教学,促进科研与人才培养积极互动,发挥产学研合作示范影响,提升服务产业能力按 2 分/项计,最高 10 分。

其他(5分)

未覆盖的成果

以产业学院年度计划为依据,经评审专家核定具体分值。最高 5 分。

- 7 -


下一条:关于印发《广州华商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关闭